卡归属于四级管理模式,映射为:一级代理商、二级代理商、三级代理商、四级代理商;或者映射为:ISP的省公司、ISP的地区公司、ISP的市公司、ISP的部门或科室。可以设置每一级使用的费率组、折扣比例、过期期限等;可以统计每一级的相关费用。管理员可以批量生成话费充值卡。充值卡可以指定代理商,还可以指定状态。为定向代理商生成的充值卡,只能为定向代理商所辖用户使用。未被激活(即“保留”状态)的充值卡不可以被使用,“发行”状态的才允许使用。
管理人员根据提示输入卡号的长度、密码长度电话号码长度等信息,可以单个或者批量生成卡号。
系统可以根据卡激活的时间、使用时间、用户类型等信息查询卡的其他相关信息,并且可以重新设置可类型、充值金额、激活的时间、使用时间等。
系统可以设置卡用户属于哪个运营商或代理商,使用哪个费率组等。
根据组号或卡号查询设置卡的呼叫限制。
查询设置卡绑定的MAC地址。
根据卡号费率组时间等信息查询相关卡号,单个或批量激活卡。
根据卡属于的合同号码、MAC地址、押金余额等查询卡号,并对其充值;系统还可以把查询结果输出Excel文件。